
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且本合同有效的前提下,我们按以下约定承担保险责任:
祝福金
自本合同第5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起,如被保险人生存,我们每年于合同生效日对应日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一次祝福金,直至被保险人身故或本合同终止(以较早者为准)。
关爱金
本合同生效时被保险人的年龄未满50周岁的,自本合同第10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起,如被保险人生存,我们每年于合同生效日对应日按您根据本合同约定已支付保险费总额的10%给付一次关爱金,直至本合同第19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或被保险人年满59周岁后的首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以较早者为准)。
祝寿金
本合同生效时被保险人的年龄已满41周岁且未满50周岁的,在被保险人年满60周岁后的首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如被保险人生存,我们按祝寿金金额给付一次祝寿金。本合同生效时被保险人的年龄已满50周岁的,在本合同第10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如被保险人生存,我们按祝寿金金额给付一次祝寿金。
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我们按以下约定的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1)若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第10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前(不含第10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身故或全残,我们按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您根据本合同约定已支付的保险费总额与本合同保险单的现金价值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
(2)若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第10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后(含第10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身故或全残,我们按本合同保险单的现金价值给付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
246705个用户完善保障计划